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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
CCELL 於 2009 年根據紐約州法律成立
CCELL 有 11 名有投票權的成員和 1 名無投票權的成員。
9 是目前正在參加雙語或 ESL 課程的英語學習者學生的家長,或在過去兩年內就讀過此類課程的學生;這些成員由目前是英語語言學習者的學生的家長選舉產生。
2 名由公共倡導者任命,並且必須是在英語學習者教育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和知識的個人。
此外,CCELL 包括一名無投票權的高中生,他是或曾經是英語語言學習者。由多語言學習者部任命。
誰有資格競選 CCELL 的席位?
如果您是目前正在參加雙語或 ESL 課程的英語語言學習者的父母,或者在過去兩年內註冊了此類課程,您就有資格參加。
為確定 CCELL 資格,校長條例 D-170 將“父母”定義為:父母(出生或收養、繼父母或養父母)、法定監護人或與孩子有父母關係的人。與孩子有父母關係的人是代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直接負責定期照料和監護孩子的人。
如果我不符合這些資格標準怎麼辦?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標準,您可能仍有資格擔任 CCELL 的兩名公共倡導者之一。資格包括在英語學習者教育方面的豐富經驗和知識;額外要求列在校長條例 D-170 中。 下載公共律師被任命者申請。
按照應用程序上的說明和時間表進行操作。請注意,任命過程與選舉完全分開。本網站不接受委任申請。
何時確定資格?
資格自提交 CCELL 席位申請之日起確定。 . CCELL 的當選家長成員只能在其子女是英語語言學習者或在前兩年內是英語語言學習者的情況下才可任職;如果他們不再有合格的孩子,他們必須辭職。
我如何以及何時可以申請在 CCELL 任職?
您可以在 2021 年 1 月申請。只能通過本網站在線提交申請。如果您無法使用計算機,請讓您的家長協調員安排您在學校或地區辦公室使用計算機,或致電 311 獲取有關在公共圖書館使用計算機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