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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LL歷史
CCELL 於 2009 年根據紐約州法律成立
CCELL 於 2009 年根據紐約州法律成立,第一屆理事會於 2010 年 7 月就座。
2010 年 10 月,Teresa Arboleda 開始擔任 Public Advocate (PA) 任命者,隨後 Vanessa Leung 加入成為 PA 的第二位任命者。梁女士離職擔任白思豪市長任命的教育政策委員會 (PEP) 成員。
紐約州法律規定,只有目前就讀雙語課程的學生的家長才有資格在 CCELL 上任職。 2011 年全市和地區教育委員會 (CCEC) 選舉導致只有三名 CCELL 成員能夠獲得席位——兩名 PA 任命者和一名當選家長,使委員會無法達到法定人數且無法做出最終決定。
其他一些委員會以及校長的家長諮詢委員會 (CPAC) 支持 CCELL 倡導紐約州立法機構修改法律。該法律經過修訂,允許在過去兩年內接受過雙語服務的學生家長在 CCELL 任職。區議會也難以填補 ELL 席位,導致大多數議會沒有 ELL 代表。
該法律後來經過修訂,還允許在過去兩年內接受過雙語服務的 ELL 學生的家長在 CEC 的 ELL 席位上任職。
該法律於 2019 年進行了修訂,允許曾經參加過雙語課程的 ELL 學生的家長有資格在 CEC ELL 席位上任職。
但是,CCELL 的資格保持不變。應繼續努力修改法律,使曾參加雙語課程的 ELL 學生的家長有資格在 CCELL 和 CEC 中任職(見附件 CCELL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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