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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LL歷史

CCELL 於 2009 年根據紐約州法律成立

CCELL 於 2009 年根據紐約州法律成立,第一屆理事會於 2010 年 7 月就座。

 

  • 2010 年 10 月,Teresa Arboleda 開始擔任 Public Advocate (PA) 任命者,隨後 Vanessa Leung 加入成為 PA 的第二位任命者。梁女士離職擔任白思豪市長任命的教育政策委員會 (PEP) 成員。

  • 紐約州法律規定,只有目前就讀雙語課程的學生的家長才有資格在 CCELL 上任職。 2011 年全市和地區教育委員會 (CCEC) 選舉導致只有三名 CCELL 成員能夠獲得席位——兩名 PA 任命者和一名當選家長,使委員會無法達到法定人數且無法做出最終決定。  

  • 其他一些委員會以及校長的家長諮詢委員會 (CPAC) 支持 CCELL 倡導紐約州立法機構修改法律。該法律經過修訂,允許在過去兩年內接受過雙語服務的學生家長在 CCELL 任職。區議會也難以填補 ELL 席位,導致大多數議會沒有 ELL 代表。

 

  • 該法律後來經過修訂,還允許在過去兩年內接受過雙語服務的 ELL 學生的家長在 CEC 的 ELL 席位上任職。

 

  • 該法律於 2019 年進行了修訂,允許曾經參加過雙語課程的 ELL 學生的家長有資格在 CEC ELL 席位上任職。

 

  • 但是,CCELL 的資格保持不變。應繼續努力修改法律,使曾參加雙語課程的 ELL 學生的家長有資格在 CCELL 和 CEC 中任職(見附件 CCELL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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